香港出具的文书(如公司文件、个人证件)若需在内地使用,必须完成公证+加章转递认证程序。
香港公司在内地法院起诉,需认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部分法院要求附加公司查册报告,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性。
香港公司文书文件事比较多的,比较常用的有:
公司注册证书(CI)及商业登记证(BR);
周年申报表(NAR1)或法团成立表格(NNC1)。
董事会决议(涉及股权变更、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
授权委托书(如由代理人办理认证);
合同协议(如销售合同、代理协议,需附双方签字页)。
董事/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查册报告(部分场景需提供,证明无违法记录)。
办理香港文书公证加章转递的流程是固定的:
第一步:选择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文书进行公证
第二步: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对文书进行认证,出具转递证明书,注明“文件经公证并转递内地使用”。
香港文书加章转递认证时间是非常灵活的,普通件:5-7个工作日;加急件: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