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外国人在天津生活期间的无犯罪证明须知及代办附加证明书详细步骤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到中国工作、学习和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了解如何在华期间办理无犯罪证明成为了许多外国人的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外国人在天津期间无犯罪证明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申请部门以及使用说明。
外国人在华期间申请无犯罪证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禁止入境。
所需材料:申请外国人在华期间无犯罪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护照原件;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委托书(如申请人非本人亲自办理)。
申请部门:外国人在华期间无犯罪证明的申请部门为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局。申请人需前往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进行咨询和申请。外国人在华期间无犯罪证明的申请费用为免费。
若外国人在国外使用在华期间的无犯罪证明,还需办理公证及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手续。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23年11月7日《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实施。11月7日起,缔约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 (海牙认证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综上所述,外国人在华期间无犯罪证明的办理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满足相关条件并准备所需材料,前往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局进行申请即可。同时,对于在国外使用该证明的外国人,还需了解相关公证及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手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