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生活工作的外国友人,有时会因移民、工作调动到其他国家、继续深造等原因,需要提供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份证明该如何获取呢?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
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居留 6 个月及以上的外国人,才有资格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就是说,短期旅游、商务访问等停留时间较短的外国人,不符合办理条件。例如,持有短期旅游签证(L 签证)的外国人无法申请,必须是工作(Z 签证)、学习(X 签证)、家属团聚(Q 签证)等长期签证,且累计居住时长达到 6 个月。
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类:
护照原件及首页扫描件,护照是外国人在华的重要身份证明,原件用于现场核对,扫描件用于存档。如果护照在居留期间有更新,新旧护照都需要提供。
护照居留许可页扫描件,这能证明外国人在上海合法居留的身份及有效期。
居住证明类:《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这是外国人入境后 24 小时内,需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登记证明,一定要妥善保存。如果是租房居住,还可准备租房合同作为辅助居住证明。
办理流程
递交材料至管理局:申请人或委托人需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目前部分城市支持线上预约办理,上海也可通过 “国家移民管理局” 小程序提前预约,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管理局审核材料并查询记录:出入境管理局收到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查询该外国人在上海的犯罪记录情况。若经查询,该外国人存在犯罪记录,则无法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
领取证明:如果审核通过且无犯罪记录,申请人可前往出入境管理局现场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委托他人领取,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用于境外使用的额外步骤
如果这份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在海外国家使用,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上海市公证处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书所需材料如下:
护照首页扫描件;
中国签证页扫描件以及居留许可页扫描件;
护照上第一次入境章和最后一次出境章页的扫描件;
临时住宿登记单扫描件;
在中国工作的需提供工作许可扫描件,在中国学习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的扫描件;
若委托第三方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办理公证后,根据目的国的要求,部分国家可能还需要进行外交部认证或使领馆认证等额外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