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司用于起诉内地企业仍需办理公司主体资格认证
根据我们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国内打官司,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来办理。在办理之前要 提供外国公司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文件,法院方可采纳受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241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 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也在第 30条 中明确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 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与此同时,我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 缔约国,外国人所属国的领事可以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同有关国家签订的领事条约 在我国法院代理其本国国民的诉讼行为。
应按照国内起诉状有关格式提起诉讼文书,要尽量选择精通中国法律的专业人士参与。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签收有关法院诉讼文书。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应提交已经掌握的全 部证据,对于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
境外公司参与国内经贸文化活动越来越多,不可避免会出现纠纷,如果要到国内法院诉讼,这时就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一般国内法院要求需要办理的文件有:境外主体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公证认证。
首先来看一下相关法律依据
1、维也纳领事认证公约
2、《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因此,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主体在境内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应提交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若该委托人属于企业,则应当提交企业登记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英国(包括英属维尔京岛/BVI,开曼群岛,塞舌尔,萨摩亚,安圭拉,百慕大等)、美国、香港等地的公司都设有注册代理人或秘书,可由委托人指示注册代理人将其公司设立文件(CI,即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或者说是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提交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然后将公证件交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注:这些公司设立文件上不显示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是谁。但是德国的有限公司(公司名以GmbH结尾)其登记文件上会注明董事的名字、住所等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由律师或客户制作一份文件,证明某某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能对外代表委托人行事、签署所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要视情况而定,因为有的国家其公证机关不接受类似“全权代表”的说法,会要求写明该法定代表人能就哪些具体事宜代表公司行事,能签署哪些法律文件,该文件的用途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谁签名?这是一个问题,可由公司秘书签名;实践中咨询过法官,由委托人的负责人自己签字证明自己是法定代表人,法院也是接受的,法院非常注重该文件是否经过公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