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生的孩子回国寄养需要办理四级认证
四级认证:即公证员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属实,市政厅查明该公证员具备资格,州务卿公证员的签名属实,最后中国领事馆的领事州务卿的签名属实。
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基本每个家庭只能生一个孩子,越来越多的家长担心孩子在成长中过于孤单,不远万里到国外去生二胎,考虑以孩子持国外的护照的签证在中国居留的时间有限,所以要给小孩办理寄养,办理寄养手续如下:(一)申请寄养时,申请人要提供足以证明寄养儿童确系外国籍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国籍证件就是护照,证明材料一般是小孩在国外的出生证明,这个证明需要由中国驻当地的使馆的认证后,才能用)除出示寄养儿童的有效护照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国人的,须提供外国护照、证件的影印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须提供在国外定居证件的影印件。 (二)寄养儿童的父母要提出书面寄养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寄养理由,指定抚养、监护人,寄养年限及寄养儿童父母的简历(含国籍、职业或身份、何时何因出国、何时获得所在国居留权、何时加入外国籍)等。 (三)承担寄养者须与被寄养者有亲属关系。承担寄养者要写出保证书,保证对被寄养者担负抚养和监护的责任。承担寄养者的保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承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家庭住址、与被寄养人的关系等);2、被寄养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点);3、接受被寄养人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4、保证被寄养者如没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按期出境。承担寄养者的保证书要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寄养申请由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受理审批。 (五) 十六周岁以上的外籍儿童不得在华寄养。
美国的委托人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宝宝出生证的翻译件2.非美国公民的家长的绿卡的翻译件3.美国公民的家长的护照的翻译件4.填好的《寄养儿童委托书》其办理四级认证的流程:
第一级:找当地公证员(NotaryPublic)办理翻译公证
第二级:将文件送往当地县书记员办公室(OfficeofCountyClerk)认证。
第三级:将县办公室认证好的文件送去所在州州务卿(SecretaryoftheState)认证。
第四级:将州务卿认证后的文件送往大使馆申办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