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易代通公证认证网官方网站!
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项目
百科资讯
客户案例
服务指南
联系我们
社区
18515120093
首页
百科资讯
知识百科
内容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要求对新设项目和新增境外投资者提供经公证或依法认证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对港澳地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如何认证
根据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港澳地区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执业的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公证,公证人经向当地的公司注册机关查证注册记录后,出具“证明书”,并由公证人办理内地使用文书转递手续供内地审批、登记机关使用。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
0
易代通公证认证网 版权所有 © 2008-2025 Inc.
京ICP备08010579号-8
网站地图
Amy
Helen
Sophie
在线留言
手机网站
客服热线
18515120093
工作时间:8:00 - 18:00
官方微信
微信号:
1851512009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