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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功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公证资格

如何成功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公证资格?

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香港经济跟中国大陆早已息息相关。随着香港人士到大陆定居、探亲、结婚或者领养子女的数量逐渐增多,而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服务的需求也随之上升。例如,香港企业到大陆从事经商、投资活动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等有关单位有需要对该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纪录、股东或董事数据、财务状况等;香港人士来大陆登记结婚,这时国内的民政部门也有必要了解该人士在香港的婚姻状况。

因此,中国(香港)委托公证人以其法律专业及丰富经验可以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大陆进行民事、商业活动等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一个证明的渠道。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资格申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具备条件的香港律师,可向司法部提出成为委托公证人的申请。详细流程内容请参阅下文!

一、办理依据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9号,2002年4月1日)第八条第一款:具备条件的香港律师,可向司法部提出成为委托公证人的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由请申人亲自撰写的申请书

(二)《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登记表》

(三)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的《履历声明》

(四)《中外文译本相符证/声明》(如履历声明内含外文附件)

(五)香港律师会出具的《专业操守证明书》正本

(六)其他与申请相关的数据材料

三、基本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申领并据实填写《申请委托公证人登记表》。于截止日期前将备妥的申请书、登记表原件,学历、经历等证件的影印件经委托公证人公证后交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报司法部。

(二)初审

初部审阅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所填写的资料是否完好无误,对初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以书面通知申请人有关培训及考试资料详情。

(三)培训

由司法部集中组织进行内地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的培训,经培训后方可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考试。

(四)考核

由司法部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五)发证

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司法部颁发委托书并予以首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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