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客户咨询:
您好!现我们,一家英国公司驻上海代表处,因业务需要准备在上海市黄浦区新设一家外商独资公司。之前注册代表处时向市工商提交的外国投资人的主体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件,可否用于新公司的注册?即,提交的材料是不是会返还给我们,这样我们可以用于注册独资公司。
如若不能,我们是不是要重新公证认证:英国公司营业执照,英国公司有权签字人证明及英国公司授权中国自然人签字的授权书?再提交原件?
急盼回复!
答复:
根据目前工商部门的规定,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提供最新的公证认证文件,不能使用之前的,原因如下:
1、最重要的一点,当时设代表处时公证认证可以证明你的国外公司是正常存在的,那么现在还存在吗?是否注销不得而知。所以必须提供最新的公证认证件;
2、根据工商备案留档规定,一事一套。
综上必须提供新的公证认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