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域外证据,即在中国之外产生的证据,香港域外证据即在香港产生的证据(目前香港证据视作域外证据)。随着香港和内地在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交流的日益深入,香港域外证据在国内法院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香港域外证据需如何公证认证?
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对于域外证据需要首先办妥当地公证后,然后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这样才能被国内人民法院采信。对于香港证据,需要先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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