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持台湾护照,后到美国取得绿卡,并在大陆结婚。结婚证上的证件号码,我的配偶用的是中国身份证,我用的是绿卡号码。不久我归化公民,持美国护照,绿卡被收回作废。现在需要公证/证明,我的公民纸(和绿卡号码)和美国护照是同一个人,以此来证明结婚证上的是此人。这是很典型的美国同一人公证认证。
办理时需要本人出一份声明书,写清楚之前绿卡和现在的美国护照上的信息,声明是同一人,并将美国绿卡和护照复印件附在后面。
之后需要美国公证人公证,州务卿认证和中国领事馆认证。之后就可以到中国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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