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东莞公司的国外客户给它提供了一份英文资料,现在这份文件要在当地的政府部门使用,在提供给给政府部门时,他们说是国外的文件,必须经过公证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才能被接受,是这样的么?国外客户的英文资料在东莞如何公证?
是这样的,国外客户的英文资料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1、维也纳领事认证公约
2、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
由于目前中国尚未加入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因此国外文件送往中国使用,需要经过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然后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办理时要经过国际公证人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领事馆认证。
在中国使用前,还需提供中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