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香港人委托代理公司卖房,在香港做了一份卖房委托合同,并且公证了,请问这份文件在北京能用吗?
境外人士,包括香港人委托内地代理人卖房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且需要在香港的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
在办理了公证后,还没有完成,还需要办理中国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手续。
之后就可在内地使用了,在办理时,还需要明确使用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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