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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国公司在中国内地投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如何办理

以德国公司在中国内地投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如何办理

随着德国公司被越来越多的使用,德国公司文件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国内的各个政府部门,比如以德国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代表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德国公司在国内法院打官司,在商标局申请商标专利,在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等等,都需要用到德国公司文件。但是德国文件是德国出具的,国内政府部门不能确定其合法真实性,所以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

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是欧洲四大经济体之一,其国民拥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和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或投资人士选择在德国注册公司,因其注册的手续简单,不需要经过政府繁杂的审核程序,同时德国作为老牌的资本主义经济强国,当地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吸引汇聚了世界各地的投资人青睐。

目前注册德国公司成为国内很多投资人士实现返程投资的手段之一,也就是以德国公司的名义成立国内公司办事处等。但若要确保能顺利的在国内进行投资等活动,在向国内相关的部门办理手续时,必须要供德国公司主体资格文件且要对相关文件进行公证手续,即对来自德国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也是该国文件要在中国使用的前提。认证机关一般为国家的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或最高法院。

注:德国公司主体资格一般是指德国公司注册证书,Goodstanding之类的文件。

德国公司主体资格使馆认证流程:

由于中国尚未加入《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出自德国的文书需在中国使用,除有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或一国单方免除认证外,均须办理领事(使馆)认证。

首先将德国文书送往德国律师所(公证处)对文书进行公证,然后送至德国联邦事务局进行盖章认证,最后将德国联邦事务局认证过的文书送往中国驻德国大使馆认证。

德国公司文件需要公证认证是因为它是属于涉外文件,公证认证后才能够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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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德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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