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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结婚证办理公证认证后才能在国内可以有效使用

跨国婚姻结婚证办理公证认证后才能在国内可以有效使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海外华侨选择回到国内发展,如子女入学、法律诉讼、离婚、户口迁移、房屋买卖、遗产分配等各种原因时,国外的结婚证在中国的使用频率也越来越多,但由于我国未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他国签发的文件不能被我国直接承认。针对这种情况,国内政府有关部门(包括法院)都会要求对国外结婚证进行公证认证手续,即国外签发的文件需要由所在国公证员对结婚证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经过以上程序,国外结婚证才能被国内认可和有效使用。

国外结婚证公证手续流程: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后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认证后的结婚证送往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进行领事认证。

4.国外律师将公证认证后的文件寄回国内即可使用。

另外,需要在国内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主要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这些都是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包括国内和国外合法缔结的婚姻。涉外婚姻公证因公民所属国籍或政策不同,所需资料也不同:

一、大陆居民: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单身证明)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单身证明)的证明。

若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国认证。

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对于跨国婚姻结婚证如何在国内有效使用这样的问题自然也就心中有数。其实,美好的感情自然是不分国界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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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结婚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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